“相亲”、“逼婚”......这样的字眼,总是莫名让人眉头一皱。
在二月份时,曾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文称,自己在家过年时遭遇父母逼婚,还险些被相亲对象强奸。↓
女生奋力挣脱后跑回到家中,结果母亲却不问女儿遭遇,反而责怪其从逃跑,丢尽家里面子。
这魔幻的故事被曝光后,瞬间被疯传,引发了热烈讨论。↓
在网友们的关注下,当地警方很快表示正在介入核实。
通过这个事情,可以看到,大家对于这样的“逼婚”事件有多痛恨。
而这个事情才刚过去一个月,又有一个类似的事情在网上被报道出来。↓
“女孩被要求相亲欲离开遭阻挠”
@每日人物、@搜狐新闻 对此事进行了这样的报道:(以下文字直接摘自其报道)
3月11日晚,23岁的王琳在网上发文称:
自己在父母要求下只身来到云南的一个乡村,和父亲朋友的孩子——30岁的李强相亲。
但让她没想到的是,她在向父母表示想离开后,却被父母拒绝,反而让她先习惯在云南的生活,并打算安排二人在年底或明年于当地成婚。
于是,王琳就这样被困在了这里,据她描述,从3月10日来到云南文山后,她几乎没好好吃东西。
她的活动范围只有一个屋子,并且说,李强无时无刻都会在她身旁,“就算是坐着玩手机也要跟我待着”。
△王琳被困之处街道
王琳曾两次报警,但第一次因李强向警方说王琳是自己的女朋友,没什么大事不需要出警而失败。
第二次报警成功后,民警称,二人之间的纠纷是民事层面上的,必须二人协商,并称要联系王琳的父母。
警方还告诉她,况且李强也没有对王琳“怎么样”。二人之间的关系是“家里的关系”,所以必须经过父母的“同意”。
除此,民警还认为,王琳在网上投稿的行为“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”,所以必须解决清楚后才能离开。
在进一步争执后,民警让步说可以不联系家长,只要二人协商清楚即可。王林反问道:“那要是商量不好,我还要跟他回去?”该民警回复称,无法回答该问题。
在王琳的一再追问中,民警解释说,既然王琳已经答应来到这里,双方父母也都认同,那二人某种意义上已经是夫妻了。
王琳反问,怎么可以证明是夫妻,却被民警反问“你怎么证明不是夫妻?”并告诉王琳,当地有很多没有结婚证的夫妇,孩子都生了,只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。
之后,民警让王琳和李强自己协商,并以下班为理由离开了派出所。
然后,王琳与李强二人在派出所内僵持,直至男方的姐姐过来说服了女孩子,一起回到了男方家里。
这样离奇的事件,简直每一个情节都不可思议......
于是一下子就引起网友们的热烈围观。↓
还有很多热心的网友表示,想要给当事女生提供帮助。
看到这里,你是不是也跟这些网友们一样感到义愤填膺,气到不行?
但,小编想说......不,先停一下!
因为接下来的事情会让你更加生气!!
事情根本不是前面报道里说的那样
大家 被!骗!了!
据当地电视台的报道,事实上,女方是男方都是湖北的,2017年在湖北相亲认识,在今年二月份,双方已经办了婚礼。
男方称,女方说身份证丢了,所以还没办结婚证。
男方在云南开了一个服装店,女方3月10日从广州去云南找男方,到了之后觉得这个地方太偏了,于是就想走。
但又怕男方不让,于是就报警想让警察把自己送走。
但关键是她又没有受到威胁、伤害或者限制自由的情况,所在的地方根本就不是她所说的偏僻离车站远。
她有钱又有自由,警方根本就没有义务送她啊......
但这人,脑回路不知道是多奇特——她发了微博“救助”,把事情闹大......
而对于她这个操作,跟她办过婚礼的李某,根本就不知情。
本来新婚开开心心,但没想到却被人摆了一道......
▼对于这样的戏精女真的是服气了
而据警方通报,目前,该女子已经自行离开了云南文山。
看到这,都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,同样被摆了一道的网友们是气打一处来。
更气人的是,还有网友发现,当事女方的生活不知道过得多滋润!微博上又是晒美甲又是晒iPhone X和卡地亚的......(现已被她删除)
然而,让人无语的是,这个女的面对网友们的质疑,还在微博上理直气壮地炮轰起了网友,说婚纱照是p的,卡地亚是假的balabala......
全然一副“有本事你顺着网线来打我啊”的样子......恶心得我真的是要吐了。
对此,小编只说是,真是一个戏精一场大戏啊,只是可怜了被骂了好几天的当地警方......
造谣一张嘴,辟谣跑断腿。真的想说了,请不要这样消费大家的正义感和同情好吗?!这样做会害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啊!
造谣的人和带节奏的媒体,真的可都行行好吧。
实在不行,刑法了解一下?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
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
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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